為貫徹落實國家認監委有關2012年管理體系認證有效性監督檢查活動要求,江西、四川檢驗檢疫局,浙江省質監局積極采取措施,開展管理體系認證監督檢查工作。 江西檢驗檢疫局 結合工作實際,要求各相關業務部門、分支機構結合對出口企業的日常監管情況,摸底調查出口企業取得質量、環境、職業安全等管理體系認證的覆蓋率。按不少于10%的比例制定管理體系執法檢查計劃,在8月30日前完成檢查任務。并在9月30日前將檢查情況及發現的問題匯總,上報國家認監委。 四川檢驗檢疫局 成立檢查領導小組,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明確檢查的范圍、內容、要點及責任分工等內容。推行網格化監管模式,對出口企業集中的產地或集散地實施全覆蓋的監督檢查。根據四川地區出口企業現狀及認證情況,重點檢查獲證企業對認證標準的符合性及認證機構認證過程的規范性,查證獲證企業、發證機關是否存在買證、賣證,超期、超范圍使用認證證書、認證標志的違法行為。加大對違法違規認證機構的打擊力度,清理整頓認證市場。組織人員對各檢查活動進行現場督察,對在檢查中遇到的問題進行指導,確保管理體系認證監管工作質量。 浙江省質監局 將通過半年時間在全省開展管理體系認證監督檢查,分為準備、實施、后處理、總結等四個階段。檢查范圍為省內獲得質量安全管理體系、環境管理體系、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認證的企業。質量管理體系重點檢查企業申請認證的基本條件、內審及管理評審、質量管理、認證證書使用及標志的使用等;環境管理體系認證重點檢查企業申請的基本條件、環境管理體系的建立、環境因素等;職業健康與安全管理體系認證重點檢查企業申請認證的基本條件、管理體系的建立及體系文件、風險評價和風險控制的策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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